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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校园综合治理考核量化表
来源:保卫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7日 19:49

武汉纺织大学校园综合治理考核量化表

考核单位

 

 

安全工作责任人

 

学校考核成绩

 

 

自评考核成绩

 

序号

考核项目

验收内容

扣分标准

自评分

1

组织领导

(10分)

①领导重视: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有一位领导分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坚持与教学科研及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5分)

②二、三级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及时签订并适时变更;单位治保组织健全,并按要求组建义务消防队。(5分)

查领导责任制,查会议纪录,不符合要求的各扣2分,学校组织召开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和保卫处组织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一次不参加扣1分。无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各扣1分。

未签订责任书的扣2分;组织不健全者扣2分,查治保员、义务消防员花名册,缺一者扣1分。

 

2

建章立制

(10分)

①单位科室、实验室有安全保卫、防火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明确。(5分)

②应对所属科室签订综合治理承包合同书,明确承包内容。(5分)

制度不全少一项或张挂不醒目者扣1分,职责不明确者扣1分。

未签订治安承包合同扣5分

 

3

普法教育

(5分)

经常开展普法教育,使教职工(含长期临时工)无犯罪(劳教以上);学生无政治、刑事犯罪。(5分)

判刑1人扣5分,劳动教养1人扣3分,行政拘留1人扣2分。

 

4

 

安全防范

(25分)

①对本单位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易然、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重点部位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门、窗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技防报警设施使用保管完好;财务室、重点实验室、重要物资仓库、贵重物品存放应落实“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并责任到人。(10分)

②物品、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应专人专柜分类保管。(5分)

③对涉及安全问题的扩建、改建、装饰、装修工程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并有安防措施;举办大型活动及时申报并有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全年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事件。(7分)

④及时提供信息,避免了政治、刑事案件发生一次奖励2分,治安案件一次奖励1分。(3分)

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者扣2分;财务室、重点实验室、重要物品仓库、贵重物品室,“三铁一器”一项不落实扣1分;技防报警设施丢失扣2分。

一项无专人专柜管理的扣2分。

发生一起政治、刑事案件扣5分,一起治安案件扣2分,一起治安事件扣1分。

隐情不报造成后果者扣2分。

 

5

消防安全

(20分)

①对配发、安装的消防器材保管使用完好率达100%(10分);义务消防组织健全有效。

②防火要害部位制度落实,无不安全因素,无火灾苗头。(10分)

消防器材保管不善,损坏或丢失一件者扣2分,灭火器材被无端喷耗的,每1个扣1分;无义务消防员的扣1分,消防员不知消防常识或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的各扣1分。

制度不落实一处扣1分;有一处不安全因素扣1分;发生一次火情扣5分;发生一次火灾事故扣10分。

 

6

学生安全

(10分)

学生管理及日常教育工作扎实,无违纪现象发生;学生在校园及外出实习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的。(10分)

有学生违反《学生违纪处理细则》有关安全管理给予开除处分的扣10分;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扣5分;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扣3分;违反校园安全治安秩序,被保卫处查处的每起扣2分;在校园内或在外实习期间,每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

 

7

网络安全

(3分)

网络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3分)

因网络安全出问题,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扣5分。

 

8

暂口管理

(5分)

单位所使用临时工按照《处来务工人员管理办法》及时申报,未发生任何案、事件。(5分)

有一人次不及时申报者扣1分;对身份不明的人擅自使用扣2分;有一人次被处理者扣2分;未交纳保证金的扣3分。

 

9

帮教民调

(4分)

①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措施落实,帮好一名奖励1分。(2分)

②搞好教职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缓解纠纷者奖励1分。(2分)

有一人受公安机关处理扣2分,受学校处理者扣1分。

发生纠纷不调解,上交一起扣2分。

 

10

整改落实

(8分)

对上级公安机关和保卫处下发的整改通知按期进行整改。(8分)

接到整改通知书未能按期整改扣2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先

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未对所属科室签订治安承包责任书的;

②本年度发生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苗头的;

③年终检查验收未达标,无文字总结材料的。

备 注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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