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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10:0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确保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及《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处置高校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控制事态,努力将事态“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拦截于校内”;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二、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的师生员工伤亡或重大损失的群体聚集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同时适用于处置学校发生涉藏涉疆等影响民族团结稳定或暴力恐怖事件;适用于处置学校发生境外组织对校园进行渗透、组织校园传教活动等。

三、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党委统一指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快速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学校处理能力时,由校党委报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协调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要紧急行动,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学院和学工部(处)、保卫部(处)等负责人及学生辅导员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始终防守一线,到学生班级、宿舍开展工作,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全校上下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四、实施组织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各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长:学校党委书记、学校校长

副组长:主管党委副书记、主管副校长

 员:校办、保卫部(处)、宣传部、学工部(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现教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同时向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委员会;涉及暴力恐怖事件的同时向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保卫部,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日常稳定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学校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落实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五、实施步骤

1.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各部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分析情况和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根据事件性质、程度汇总情况后,由校党政办统一口径,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等上级有关部门。此时,学校领导小组处于戒备状态,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2.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负责人必须在一线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及时向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各学院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等要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若突发性事件出现激化,有可能发生串联、集会、校外示威游行等迹象时,校领导小组要适时组成秘书组、联络组、宣传组、信息组和保障组等强有力的工作小组,迅速深入事发地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院、部、处的同志要按照分工,分头深入各学院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及时反馈给校领导小组。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护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和违法的行为。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和学生辅导员、学生党员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并结合在学生中有影响的教师的说服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院、院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六、实施要求

1.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暑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学校应急突发性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七、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1.报告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院主管副书记和学院主要领导。

2)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保卫部(保卫处)负责人。

3)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

4)经校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处置程序

1)接报后,学院主管副书记、保卫部(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现场人员根据情况,打电话向校学工部(处)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3)学工部(处)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报告保卫部(处)并拨打“110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7)如出现未经允许的签名,大小字报和校际间串联集会、演讲、游行示威等情况时,及时通报学工部(处)、保卫部(处)领导,并报告校分管领导,启动紧急预案。

八、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要冷静沉着,措施要果断得力。

2.如有新闻媒体要采访,必须经过校党委宣传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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